入住流程
由住民本人/家屬主動預約參訪或經外部機構轉介,經本機構諮詢與評估符合收案入住條件後預約床位,住民完成體檢後安排入住。
因每位住民狀況不同,建議洽詢本機構評估。
02
聯繋與參觀
- 聯繋住民與家屬前來參觀
- 了解住民與家屬需求
- 提供機構入住說明及環境介紹
- 介紹機構收案與收費標準
- 將契約書帶回審閱
04
進行體檢
- 完成體檢,提供三個月内體檢報告
- 曾住院者提供出院病歷摘要
生活公約
- 請住民勿攜帶貴重財物,機構不負保管責任,若遺失概不負責。
- 住民入住請勿攜帶危險物品及高耗電電器用品(如:電暖爐、電毯等)。
- 為維護身體健康和安全,本機構全面禁菸、酒及檳榔。
- 住民或家屬自行攜帶需存放冰箱之食物,請於外盒/袋子寫上住民床號、姓名、日期。
- 住民因疾病因素需控制飲食時,希望家屬能配合機構做飲食控制,若攜帶食物探訪,請酌量為宜,並需詢問機構營養師是否適合給住民飲(食)用。
- 未經許可,住民及家屬不得要求工作人員擅自給住民服/使用不明藥物(含非處方簽藥物),如感冒藥、民俗偏方、中藥及民俗療法(拔罐、推拿、刮痧等)。
- 機構探訪時間為9:00-21:00。為維護住民安全,請遵守探視者相關資料之登記、體溫檢測及手部清潔(實聯制);身體不適者勿探視。
- 為維持住民居住環境之安寧,家屬來訪請勿大聲喧嘩。確保住民之生活品質,住民家屬不得留宿。
- 住民須經護理人員健康評估許可,使得申請外出或外宿;且須完成請假相關手續。
- 住民因任何理由未在本機構接受照顧期間,家屬不得擅自使用機構設施,例如來機構清洗住民衣物等。
- 請共同維護機構環境,勿破壞公共設施,若破壞須照價賠償。
- 若您有個別需求或其他疑問,歡迎來電洽詢 (07)5714255。
入住準備
經照護團隊人員評估符合入住條件者,入住須準備之事項及物品如下
入住機構前請提供3個月內體檢報告。
- 胸部X光(異常者需補痰液檢查三套Acid Fast stain)
- 尿液檢查
- 糞便檢查:需一周內報告,含桿菌性痢疾、阿米巴痢疾、寄生蟲感染檢查
- 血液常規、梅毒、愛滋病、B型肝炎之抗原及抗體、生化檢查(含肝及腎功能、膽固醇、血糖及三酸甘油脂)
住民資料務必於當天繳齊,以免影響作業流程
- 一個月內公立或財團法人醫院所做之體檢報告(需有醫師診查及核章)
- 近 3 個月內由醫院出院入住者,須請醫院開立 出院病歷摘要
- 簽訂契約時,請攜帶住民及代表家屬之身份證、印章、戶口名簿(或戶籍謄本)、健保卡、住民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、重大傷病卡影本等相關福利證明文件和一吋照片三張
- 藥物:醫師開立之長期用藥和經醫師許可之特殊營養品等,含藥單/袋及回診時預約回診單等。
- 住民衣物:內衣褲、輕便家居服(3~5套)、睡衣、襪子、帽子、保暖衣物、拖鞋、外出鞋。
- 盥洗用具:臉盆、牙膏、牙刷、漱口杯、水杯、沐浴乳、洗髮精、乳液、指甲剪、電動刮鬍刀等。
- 長者喜愛的物品適量
- 繳費金額:入住當天需繳交 保證金 及 當月費用 。
- 繳費時間:收到繳費帳單後 請於 每月 10 日前 完成繳費。
- 住民可將健保卡放置本機構以利看診。家屬自行保管或需外借健保卡,須填寫外借單。
- 退住本機構請於7日前告知,並配合辦理相關退住手續。
收費標準
內容說明
- 含住宿費及基本膳食費
- 基本膳食費僅限於一般伙食,若需要提供特殊餐,如糖尿病配方或腎臟配方,則需另外計價。
*每月支付上限不超過5000元
*使用6小時以上按日計
*6小時以內以每小時40元計
內容說明
- 衛材、特殊營養物品費、個人日用品採按實計算。
- 復健及因病就醫費(門診、住院),依照全民健康保險法規範。
- 住院因病緊急送醫救護車費用依照高雄市救護車公告收費標準。